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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提案
議員提案 第140160號 警衛
案由:請衛生局彙整相關資源並研議修正《臺北市兒童醫療實施要點》,放寬第一類補助對象(兒童)資格之取得,並請研議補助本市家長負擔腸病毒71型疫苗施打,具體落實本市「助養」政策目標。
提案者: 林亮君,陳賢蔚,陳慈慧,簡舒培,王閔生,洪婉臻,劉耀仁,許家蓓,顏若芳,鍾佩玲,張文潔,李建昌,吳沛憶,苗博雅,王孝維,徐立信,李芳儒,郭昭巖,何孟樺,葉林傳,戴錫欽,張斯綱,李明賢,林杏兒,詹為元,陳重文,許淑華,王欣儀,秦慧珠,侯漢廷,林延鳳,曾獻瑩,黃瀞瑩,陳宥丞,張志豪,陳怡君,李傅中武,吳志剛,應曉薇,
議決文:照審查意見通過。
議決會次:民國112年11月22日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
來文文號:第1120150368號
審查日期:民國112年11月23日
審查意見:送請市府研議辦理。
發文文號:112.11.23議警字第11208002550號
備註:警政衛生委員會議員: 李傅中武(一召)李彥秀(二召)王世堅 陳錦祥 張志豪 侯漢廷 游淑慧 林世宗 吳志剛 楊植斗 應曉薇
程序紀錄:
程序委員會審查:第14屆第10次會議
審查意見:交付警政衛生委員會審查。
大會一讀: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
審查意見:交付警政衛生委員會審查。
分組審查: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
審查意見:送請市府研議辦理。
大會二讀: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
議決文:照審查意見通過。
發文: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
辦理情形:112.11.27府授衛疾字第1120150368號
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林亮君議員等提案:「請衛生局彙整相關資源並研議修正《臺北市兒童醫療實施要點》,放寬第一類補助對象(兒童)資格之取得,並請研議補助本市家長負擔腸病毒71型疫苗施打,具體落實本市『助養』政策目標。」一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 一、復貴會112年11月23日議警字第11208002550號函。 二、本市自84年12月25日起開辦「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」,提供本市6歲以下兒童及特殊弱勢族群更完整之醫療照顧以減輕家庭負擔。目前本府衛生局兒童醫療補助內容如下:補助對象:第一類: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,且其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二年者。第二類: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,且具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,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,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。設籍本市十二歲以下之兒童,且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,或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者。第三類:設籍本市六歲以下之兒童,且持有「臺北市第3 胎以上兒童證明卡」者。補助項目:第一類補助對象:急診掛號費、急診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。七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。提供出生滿6-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。第二類補助對象:門診、急診掛號費、部分負擔費用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。七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。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。提供出生滿6-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全額補助。第三類補助對象:門診、急診掛號費、部分負擔費用、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及其他經衛生局公告之補助項目。提供出生滿6-32週嬰兒輪狀疫苗接種定額補助。 三、考量目前人口少子化,本府將召開相關討論會議研擬放寬兒童醫療補助對象資格範圍,參考本府生育獎勵相關補助設籍資格,以增編相關預算。 四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下稱疾管署)於112年5月30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會議,專家考量近年國內腸病毒主要流行型別皆非腸病毒71型,且腸病毒71型疫苗對其他型別腸病毒無交叉保護力,故專家現階段針對腸病毒71型疫苗建議自費接種,疾管署目前亦尚未納入公費疫苗補助。 五、考量國內腸病毒71型疫苗於112年8月甫上市,本府衛生局113年度先行推動試辦計畫,俟後續市場反應及接種情形再研議擴增對象。 六、本府衛生局為守護幼兒健康,減少家長照護負擔,研議本市腸病毒疫苗補助政策,草案規劃如下:預計自113年試辦腸病毒疫苗接種計畫,並已編列113年度預算新臺幣327萬200元。補助對象為設籍臺北市低收入戶、罕見疾病、重大傷病、社會局認定特殊個案適齡幼兒(預估491人),全額補助腸病毒疫苗費用,預計每人補助2劑,安拓伏腸病毒71型疫苗每劑補助4,000元、高端腸病毒71型疫苗每劑補助4,300元。
執行情形:已完成